通知
发布者:李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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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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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6.09 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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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号:T|T
各临床、医技科室:
根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方案(第十版)》、《山东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实施方案(第十版)》、《医院隔离技术规范》等文件要求,对于新冠病毒感染要严格落实以下防控措施:
一、患者住院期间发现新冠病毒抗原或核酸检测阳性,要进行单间隔离或与确诊为新冠病毒感染的患者同室安置,保持床间距不小于1.2米。
二、新冠病毒感染患者病情允许情况下,要正确佩戴医用外科口罩,定期更换。非必要不陪护,谢绝探视。
三、新冠病毒感染患者外出做辅助检查、转科、转院都要提前通知,专门预约,在符合感控要求前提下进行全程规范陪诊及病人转接、诊疗。
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
2023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