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检查的通知
发布者:医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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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医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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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7.14 1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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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各科室放射工作人员:
根据《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相关要求,经与山东省职业病医院协调,中心将于7月18、19日开展职业健康体检工作,对距上次体检时间为2年的放射工作人员进行职业健康体检。
由于中心从事放射性工作的人员较多,为了不影响工作、节约时间,山东省职业病医院派遣查体人员来中心对放射人员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因故不能查体的,务必于8月4日前自行去山东省职业病医院查体,没有职业健康检查结果者不得从事放射性工作。
请各科室高度重视此次体检,合理安排时间,务必在规定时间内,确保名单(见附件)中的所有放射工作人员参加查体。
1.空腹,携带身份证;
2.请务必完成所有查体项目,因有漏查项目不能出具查体报告的,按未查体处理,取消放射人员资格,不得从事放射性工作;
3.时间和地点:
7月18日(周二)上午8:00 ,鲍山西区门诊2楼3、4、5、6号诊室,室外查体车;
7月19日(周三)上午8:00 ,蟠龙山院区专科楼三高门诊,室外查体车。
历山院区工作人员根据个人情况选择鲍山或蟠龙山院区进行查体。
4.不能参加本次集体查体的,请于8月4日前的工作日(周一到周五)早上8:30-10:30,空腹,带身份证,到山东省职业病医院综合楼6楼健康管理中心进行登记查体,不用缴费,不用取报告,查完离开即可。
地址:济南市市中区玉兴路17号山东第一医科大学附属职业病医院(山东省职业病医院),电话:0531-82595666
5.查体人员名单见附件。联系人:王珂,电话:67608085。
医务部
2023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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