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科室不可收费药品(试剂)盘点的通知
发布者:于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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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成本绩效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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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7.31 1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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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临床、医技科室:
根据中心成本管控及药品管理要求,各临床、医技科室自2023年7月起每月末对在药库领用的不可收费药品、试剂进行盘点,并根据月初库存、本月领用、本月消耗、月底库存填报药品盘点表。请各科室务必于每月末进行盘点,规定时间内将盘点表报财务部成本绩效管理科。具体要求如下:
1.临床科室医疗、护理分别报送或备注医护承担比例。
2.本月消耗=月初存量+本月领用-月末存量。本月领用数应与HIS系统数据一致,月末存量按实际盘点数填报,毁损及过期药品、试剂均计入当月消耗。
3.凡从药库直接领用不可收费药品、试剂的科室均需报送盘点表。
特别说明:
1.本月消耗数将计入科室当月成本,与科室绩效挂钩。
2.财务部与药学中心将对各科室盘点表进行审核,未报送、或填报数据不真实的将计入负面清单并扣罚绩效。
盘点表电子版请于每月3日之前发送至成本绩效管理科于慧OA邮箱。
财务部成本绩效管理科
2023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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