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知情同意告知管理的通知
发布者:医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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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医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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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9.11 1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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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知情同意告知管理的通知
各科室:
医疗知情同意书是医务人员在实施相关诊疗活动前,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等向患者及时、具体告知拟施诊疗活动(如手术、麻醉、输血治疗、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等)的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由患者或近亲属签署明确意见的医疗文书。
最新版《山东省病历书写与管理基本规范(2020年版)》对知情同意书内容按照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章规范等进行了多项内容的修订。其中“替代方案”一项需要特别强调和重视,必须向患者充分说明。因在知情同意告知中,未严格执行“替代方案”告知,我们已经有深刻的教训,必须引以为戒。目前,电子病历系统中的知情同意书模版(2020年版)已经启用一段时间,根据检查发现的问题再次重申:一是,各科室务必使用病历系统内的知情同意书模版,任何人不得私自使用科室自建的word版!二是,知情同意书中的“替代方案”大部分医师均未填写,必须按照患者病情及实际情况填写相应的替代方案,切勿空项(确无替代方案者填写无)!对不严格执行上述规定者,一经发现纳入绩效扣罚并通报批评。由此引发医疗纠纷者,责任自负,加重处罚。
医务部、质管办
2023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