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鲁公卫临床中心党字〔2023〕41号 )
发布者:李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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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纪检办公室(纠风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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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9.26 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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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部门、各业务中心:
根据《关于印发全国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行动计划(2021—2024年)的通知》《关于印发2023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的通知》《三级医院评审标准(2020年版)山东省实施细则》《关于印发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卫生纠风工作责任制的意见》要求,为切实加强党对纠风工作的全面领导,优化纠风工作管理体系建设,同时充分发挥纪检部门在纠风工作中的协调组织与指导作用,经中心党委研究决定成立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工作领导小组。
一、领导小组及办公室
组 长:张忠法
副组长:袁玉伟 刘文俊 周晓琳 侯庆源 段德春
金 锋 李 强 刘伦琴 汤 伟
成 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王从容 王仕昌 王维瑄 王新锋 邢丽群
苏 良 李国艳 李 锋 宋 强 张建国
张福喜 荣宁宁 高绪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与纪检办公室合署办公。李锋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2023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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