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医疗纠纷处理能力的培训通知(二)
发布者:医务部
|
来源:医务部
|
发布日期:2023.10.23 11:30
| 阅读次数:557
字号:T|T
各临床科室:
为进一步完善医疗纠纷管理机制,加强医疗纠纷防范的意识,提高医疗纠纷应对处理的能力。医务部根据中心专业学科布局特点,将分院区组织学习医疗纠纷相关的案例分析及法律法规的相关培训,鲍山院区定于2023年10月27日14:00至16:30进行培训: 请鲍山院区各临床科室医生参加培训 (2023年新入职医师全员参加培训,不得请假)。
培训内容: 医疗纠纷诉讼现状及案例解析
主讲人: 中心法律顾问,朱文华律师
培训方式:现场培训。
培训地点:鲍山院区西区汉光楼3楼会议室。
医务部现场严格考勤,严禁迟到、早退:考勤将与各临床科室10月份管理绩效挂钩。培训会后,鲍山院区临床医师全员将进行在线答题考核,未完成培训的科室,将进行相应处罚。
医务部
2023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