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电子病历病案首页DRG诊断和手术规范的填写
发布者:医疗保险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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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医疗保险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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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11.15 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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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临床科室:
为了适应DRG付费要求,提高医保结算清单数据的准确性和规范性,确保医保基金合理拨付。按照医保结算清单与病案首页填写规范和规则的不同,对出院患者分别做好数据质控,以确保医保结算清单与病案首页进行“双标准”、“双质控”。特在电子病历病案首页诊断信息栏增加了“是否DRG诊断”、“是否DRG主要诊断”,手术信息栏增加了“是否DRG主手术”。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是否DRG诊断:产生医疗费用的诊断选择“是”,无医疗资源消耗的既往病史不上传至医保结算清单,选择“否”。
二、是否DRG主要诊断:以医疗资源消耗最大、符合DRG付费要求的诊断作为主诊断,只选择一个作为主诊断,选择“是”。
三、是否DRG主手术:针对本次住院期间为患者作出主要诊断的病症所施行的手术或操作为主要手术,只选择一个手术或者操作作为主手术或者主操作,选择“是”。
请务必按照以上要求填写,未按要求填写的,无法形成医保结算清单,就会影响DRG付费。此规定自2023年11月16日(周四)正式启用。使用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咨询医保办李秋娥67605618。操作流程详见附件。
医保办、医务部、病案室
2023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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