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23年工作总结及2024年工作计划的通知
发布者:湛丽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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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综合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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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12.01 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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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处室、各部门:
为全面总结2023年中心运行情况,谋划好2024重点工作任务,现就报送总结材料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结主要内容
请各处室、各部门概述2023年主要工作开展情况,重点包括特色和亮点工作,相关指标完成情况,取得的成效和荣誉奖励等,提出明年拟开展的重点工作计划和措施。
二、相关要求
1.工作总结着重阐述主要工作,重点、亮点任务(如在全国领先、全省率先开展的工作),各综合管理部门、业务支撑部门工作总结要着眼于中心全局,突出各自负责的业务面,切忌面面俱到、空话套话;
2.各项重点工作要突出成效,尽量采用客观数据,要有较同期数据对比;
3.存在问题和不足要符合实际,并提出下步解决方法;
4.明年工作计划要结合实际,切实可行,明确具体措施;
5.统计数据截止到11月30日(要有较去年同期比较数据);
6.严格控制篇幅,不超过1500字。材料结构模版及排版要求见附件。
三、报送方式及时间
1.综合管理部门、业务支撑部门总结材料以电子版形式于12月10日前通过OA内网邮箱报中心综合办公室。联系人:湛丽莉,工号9216,联系电话67605666;
2.各临床、医技科室总结材料报医务处汇总,护理单元总结材料报护理部汇总;
3.报送时间截止12月10日17:00,未按规定期限和要求报送的,记负面清单并相应扣罚绩效分(1分)。
中心综合办公室
2023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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