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8.9.10月济南市职工门诊不合理费用初审反馈的通知
发布者:邢丽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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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医疗保险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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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12.22 16:53
| 阅读次数:710
字号:T|T
各位主任、护士长、医保联络员:
现将2023年8、9、10月济南市职工医保门诊不合理费用初审表发给大家,请筛选自己所在科室,在“反馈申诉”栏书写依据,不要打乱序号。提供申诉支撑材料(门诊病历、化验报告等)。支撑材料文件格式JPG以序号命名,形成压缩包,于12月25日(周一)17:00之前将申诉内容发送至医保办-9670-夏晓OA邮箱。预期补交视为默认违规。此文件已同步发送至内网公共信息。
医疗保险办公室
2023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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