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再次强调严禁超量开药、重复开药的通知
发布者:邢丽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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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医疗保险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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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12.27 1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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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再次强调严禁超量开药、重复开药的通知
各临床科室、医保医师:
近日,市医保中心日常稽核中发现,各定点医疗机构均不同程度存在超量开药、重复开药的违规行为。为规范诊疗行为,确保医保基金安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接诊医生严格执行实名就医和购药管理规定,核验参保人有效身份凭证。按照诊疗规范提供合理、必要的医药服务。
2、参保人需要委托他人代购(取)药的,接诊医生要核验委托人和受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告知参保人到医保窗口登记,领取《代取药凭证》,并在门诊电子病历中详细记录备查。
3、各位接诊医师为门诊病人开具药品时,一定要查看系统14天就医提醒,认真审核是否涉及重复开药、超量开药。
4、门诊慢性病患者只能提供和门诊慢性病种相关的检查和用药,并在门诊电子病历中详细记录诊疗过程。
请各位医保医师务必严格执行《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和《济南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 》等相关规定,对超量开药、重复开药、超适应症用药或者提供其他不必要的医药服务等违规行为,将按照中心的相关规定进行绩效扣罚,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影响的将严肃处理。
医保办 医务部 门诊部
2023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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