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临床科室:
为加强中心专科能力建设,充分发挥临床专科能力建设在推动中心高质量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积极培育有竞争力的临床专科、精品特色专科,指导各临床科室做好省级及以上临床重点专科、精品特色专科申报准备工作,根据中心党委“一科室一特色”及“院有名科、科有名医(人)、人有专长”的品牌创建要求,拟实施临床重点专科及精品特色专科培育计划,详见附件内容。
医务部 2024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