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省直DRG特病单议上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邢丽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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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医疗保险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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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3.10 2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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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省直DRG付费特病单议上报工作的通知
各临床科室、各位医师:
为鼓励医疗机构收治疑难重症,妥善处理在DRG付费过程中的合理诉求,根据《省直医保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经办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组织开展2023年度省直DRG付费特病单议除外支付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中心各科室因收治疑难危重症、急抢救等原因造成病例费用与病组付费标准有效大差异,按稳定病组费用极高病例处理仍不能满足需求的,向省医保中心申请特病单议。医保办初步梳理了符合特病单议的病历,病例明细见附件1。
二、 申报方式:
请涉及到的科室对逐个病例进行整理,是否存在“低标准入院”“分解入院”“高编”“低编”等违规问题的病例,对符合上报条件的写明申请理由。对涉及违规的病例不予补偿,相关费用经省医保中心专家评审后按不合理费用予以扣除。请各科室对《附件1》的病例进行反馈。要求在3月13日下班前将反馈意见发送至医保办-董珊珊OA邮箱。医保办汇总反馈意见组织专家讨论,并按照要求提交相关的病例资料。
医疗保险办公室
2024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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