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处(部)、业务中心、分会: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23年省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24〕9号)、山东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省总工会〔2018〕70号)等文件要求和中心评先选优工作部署安排,现将2023年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两优一先”、先进工作者、工会积极分子评选方案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
组 长:张延安 张忠法
副组长:袁玉伟
成 员:刘文俊 周晓琳 侯庆源 段德春 金 锋
李 强 刘伦琴 汤 伟 赵明清 李云峰
王新锋 石晓红 李久彬
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组织人事部,负责考核日常事务。袁玉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两优一先”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委办公室,负责“两优一先”评选日常事务。袁玉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先进工作者评选办公室设在综合办公室,负责先进工作者评选日常事务。刘文俊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工会积极分子评选办公室设在工会,负责工会评选工作日常事务。周晓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在考核工作中应落实回避制度。
二、评选范围
正常在岗的工作人员。领导班子成员年度考核按照省卫生健康委工作安排进行。
病假(工伤除外)、事假、非单位派出外出学习培训累计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工作人员,参加年度考核,不确定档次。已离职人员不再参加考核和评选。
在编人员年度考核结果在省人社厅备案。
三、名额
(一)年度考核:各党总支牵头,根据党支部为单元,优秀比例不高于25%分配的原则。
(二)“两优一先”评选:按照优秀比例不超过党员总数20%要求,拟定“两优一先”推荐名额。优秀共产党员以党支部为单位推荐,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以党总支为单位推荐。
(三)先进工作者:根据党支部为单元,优秀比例15%的分配原则。
(四)工会积极分子:根据分会为单元,按照会员数量比例15%,确定评选优秀工会干部和工会积极分子名额。
四类评选优秀人员(含年前向上级推荐的“两优一先”和优秀工会干部、积极分子人选)可以重复获评。详细名额分配情况、各党支部人员名单和附件电子版将通过OA邮箱发给各党总支部书记。
四、工作程序和时间
各党支部要落实以下程序和要求:1.召开支委会酝酿工作方案和人选;2.推荐采取集中、民主、集中的原则,重点是听取意见;3.召开支委会研究确定推荐意见;4.不能单纯以票取人,要重视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体现;5.未认真履职把关的,支部一律严肃追责。
党支部应掌握所辖科室人员情况,把中心党委重点任务(业务发展、学科推介、病人收治服务)作为重要考核内容,结合工作实际,主动对接综合办公室、组织人事部、医务部、护理部、纪检办公室等相关职能科室和人选所在科室,了解人员情况,对推荐“优秀”档次人员逐一审核、研究,填写《在评先树优、重要工作意见征求等事项的工作记录单》。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建议推荐为优秀档次:(1)政治站位不高,大局意识不强,不担当作为的。(2)工作中不够突出、优秀,有被照顾倾向的。(3)医疗纠纷、责任事故的涉及者,患者投诉服务问题查实,造成不良影响的。(4)因个人原因申请调岗的。(5)受到批评教育以上组织处理的。(6)涉及负面清单较多的。
(一)评选结果电子版上报
年度考核、“两优一先”、先进工作者、工会积极分子评选结果于2024年4月25日17:00之前提交给牵头部门。
1.年度考核结果(组织人事牵头):请提交《各党支部人员考核结果汇总表excel电子版》和《党总支书记、党支部书记签字的纸质版照片》、《在评先树优、重要工作意见征求等事项的工作记录单》的拍照电子版,通过OA发至9220侯嘉良邮箱。
2.“两优一先”评选结果(党委办公室牵头):各党总支、支部的“两优一先”推荐结果,经党支部、党总支书记把关签字后,以党总支为单位报党委办公室。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张硕0531-67605701。
2.先进工作者推荐人选名单(综合办公室牵头):电子版和签字版,通过OA发至9216湛丽莉邮箱。
3.工会积极分子评选结果(工会牵头):由各分会小组负责人提交本小组人员评选结果。评选人选电子版和签字版,通过邮箱发至sdgw_gh@jn.shandong.cn,联系方式:83347158。
(二)评选结果汇总
各牵头部门请4月26日之前将审核确定的评选结果提交至组织人事部汇总。
(三)评选结果入档
1.年度考核纸质版:考核结果经党委会研究通过后,各党支部将工作人员填写好的《2024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表》(注意今年改版为正反打印到一张纸上),并经部门、科室负责人或主管领导填写考核意见,本人意见签名后,将纸质签名版于2024年5月31日之前以党支部为单位汇总至组织人事部。
2.中层正职人员述职报告(包含述法工作)电子版:在2024年4月26日之前发送到组织人事部邮箱(工号9220)。
附件:
1.关于2023年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的工作方案
2.关于2023年度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评选推荐方案
3.评选推荐2023年度先进工作者方案
4.关于评选2023年度优秀工会干部和工会积极分子的工作方案
2023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