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填报疾控联络员的通知
发布者:苏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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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医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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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7.22 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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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填报疾控联络员的通知
各临床科室、检验科室:
2023年,根据《中共山东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委员会关于印发<落实加快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为加强公共卫生工作信息沟通和落实公共卫生职责,我中心建立了“公共卫生联络员”机制,各临床科室已上报1名公共卫生联络员(见附件1)。
2024年6月,济南市卫生健康委印发《济南市医防融合试点方案》和《济南市医疗机构疾控监督员制度试点方案(试行)》的通知(济卫函〔2024〕31号)。通知要求建立“疾控联络员”机制。疾控联络员日常受医疗机构公共卫生科指导和管理,对本科室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进行内控,并协助配合专兼职疾控监督员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疾控联络员要求: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2.由高年资主治医生或业务骨干担任;3.如因各种原因联络员有调整,请及时告知公共卫生科。
疾控联络员的筛选可参考公共卫生联络员的人选,但需符合疾控联络员的要求。疾控联络员确定后,原公共卫生联络员机制终止。
请于7月25日前将《疾控联络员登记表》(附件2)报至郭晶OA邮箱(工号:90126),联系电话:67605850。
附件:1.公共卫生联络员登记表
2.疾控联络员登记表
医务部公共卫生科
2024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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