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山东省医疗机构医用耗材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
发布者:杨传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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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医学工程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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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8.02 1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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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管理部门及临床医技科室:
为进一步规范全省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全过程管理,规范医 疗服务行为,保障患者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临床使用管理办法》(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第 8 号)、《关于印发医疗机构医用耗材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卫医发〔2019〕43 号),省卫生健康委、省医保局、省疾控局、省 药监局联合制定了《山东省医疗机构医用耗材管理规范(试行)》,请结合实际学习相关制度,抓好贯彻落实。
为进一步规范全省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全过程管理,规范医 疗服务行为,保障患者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临床使用管理办法》(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第 8 号)、《关于印发医疗机构医用耗材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卫医发〔2019〕43 号),省卫生健康委、省医保局、省疾控局、省 药监局联合制定了《山东省医疗机构医用耗材管理规范(试行)》,请结合实际学习相关制度,抓好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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