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落实《手术分级管理制度》的通知
发布者:医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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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医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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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10.12 1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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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临床科室:
根据《手术分级管理办法》及依法执业要求:手术医师只能开展授权范围内的手术,禁止出现超越权限的手术。此外,手术申请单手术名称、术前讨论手术名称及病案首页手术名称需 “三单”一致,如果术中出现变更手术方案、扩大手术范围等情况,按照《山东省病历书写与管理基本规范(2020年版)》要求需重新签署知情同意书。目前省卫健委已经按照中心提交的手术目录明细进行信息化监管,对越权手术病例及无特殊情况的“三单”不一致病历进行通报并处罚。请各科室务必按照提交的手术目录明细申请手术,擅自变更术者、越权手术的,经查实后中心将对科室负责人及当事人给予处罚,请各科室医师高度重视依法执业问题,以保障患者安全。
医务部
2024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