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围术期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的通知
发布者:医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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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医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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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10.24 1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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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室:
2004年,国家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和总后勤部卫生部发布实施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04年版)》。随后国家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特别是2011年-2013年进行了为期三年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并在2012年发布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84号),对规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起到了积极作用。2015年国家卫计委对指导原则进行了修订,发布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15年版)》,该指导原则对围术期抗菌药物的合理使用有较为细致的规定,至今仍是围术期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的主要依据。我中心也依据上述管理办法、指导原则等制定了《抗菌药物管理工作制度》。药学中心根据以上规章制度在处方抽查点评工作中发现,大部分手术科室仍存在围术期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不规范的情况(见附件1:2024年第3季度手术科室抗菌药物使用存在问题(部分)),针对这一问题,即日起医务部、药学中心、行风办将对新入院的患者,重点就围术期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的情况进行全覆盖联合检查,对于不按指导原则使用抗菌药物的病例发现一例,处罚一例,处罚金额1000元/例,请各科室认真学习《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15年版)》、《抗菌药物管理工作制度》(附件2、附件3),并严格执行。
医务部 药学中心 行风建设办公室
2024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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