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济南市第十四批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的通知
发布者:王新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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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组织人事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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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10.24 1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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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做好第十四批济南专业技术拔尖人才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要求,拟推荐中心人员参加拔尖人才推荐评选,现就做好第十四批济南专业技术拔尖人才推荐选拔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选拔条件
1.拔尖人才人选必须具有中国国籍,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和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关心支持强省会建设。推荐选拔以对济南经济社会发展所作的实际贡献为主要依据,向科研、生产、教学、基层一线倾斜。申报业绩须在近3年(2021年10月-2024年10月)获得。
2.在自然科学研究中,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和省市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开展研究工作,有原创性、引领性创新成果,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或在业内有较高学术影响力,在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等方面业绩突出。
3.在技术研发中,有重大技术革新、发明创造,解决关键核心技术难题,推动行业技术进步,或积极推动科技成果转化成效显著,产生良好经济社会效益。
4.长期在医疗卫生一线工作,有较强临床实践和科研能力,治疗疑难危重病症业绩突出,同行专家公认;或在有效控制、预防和消除疾病,保障公共卫生安全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社会影响较大。坚持中西医并重,注重推荐选拔中医药领域优秀医疗卫生人才。
二、报名方式
推荐选拔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请有意向人员积极准备材料,按时提交至组织人事处。
报名时间:2024年10月24日-2024年10月28日
联系电话:83745066
山东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
2024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