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医师规范开具医学诊断证明的通知
发布者:医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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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医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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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10.25 1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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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临床医师:
根据济南市、历城区疾控等部门反馈,目前还存在患者的医学诊断证明上出现医师主观性内容。根据中心业务分册内《YW029-医师出具医学证明管理规定(2024年5月修订)》,医学诊断证明上一律不能出现工伤、交通事故、医疗纠纷、打架斗殴原因等需做劳动鉴定、伤残鉴定、轻重伤鉴定以及医疗费用估算、使用何种残疾器具、是否能复学、复工、不传染、疗养、免夜班等非临床医学治疗内容的主观内容,不应提及与医疗不相关的其他处理意见。
请各位医师认真学习制度并严格落实执行,医务部对此事已多次强调,若再发现医师违反相关规定,将根据造成的严重后果,给予相应的处罚。
附件:YW029-医师出具医学证明管理规定(2024年5月修订)
医务部
2024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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