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外配处方药物的通知
发布者:医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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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医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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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10.30 0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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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外配处方药物的通知
各临床科室:
根据《山东省医疗机构院外调配处方管理规定(试行)》的要求,现向各临床科室征集外配处方药物,科室有需求的请填写在线表格(科主任群),本次征集的外配处方药物是指因诊疗需要而我中心未配备的药品。表格填写截止日期至2024年11月6日。
请科室、医师充分遵循循证医学证据,根据最新诊疗规范、指南和专家共识等提出申请,征集截止后,医务部、药学部审核,中心药事管理委员会审批,建立中心外配处方药物管理目录并动态调整。
未纳入中心外配处方药物管理目录的药品,中心将建立更严格的审批流程。外配处方执行通用名制度,严禁一切形式向患者推荐具体企业的药品,不得引导患者到指定药店购药。
医务部 门诊部 药学部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