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法治建设第三轮评估自查及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政策法规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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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政策法规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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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10.31 1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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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
根据《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全省第三轮医疗机构法治建设评估工作的通知》(鲁卫函〔2024〕437号)要求及中心工作安排,进行法治建设评估自查及材料报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全面落实评估工作
各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通知》(详见附件:鲁卫函〔2024〕437 号文件)以及《省级医疗机构法治建设评估自查表》要求,精心组织、统筹安排,压实责任、落实好相关部门的自查自评工作,进一步巩固、彰显我中心法治建设的工作成效。
二、评估对象
中心所有部门
三、工作安排
(一)请各部门依照自查表(附件1)中的分工,开展自查自评。请各部门法治联络员于11月10日23:00前将评估工作相关材料发送至张榕的OA邮箱。
(二)评估工作相关材料包含:
1.自查表(附件1)电子版,需要各责任部门报送自评得分;一个评估要点由两个以上责任部门的,由首位的责任部门统筹报送。
2. 结合任务分工报送本部门2024年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字数控制在1000字以内,能够体现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及工作亮点、存在问题。报送Word版。
3.相关支撑材料:如2024年普法学习情况,包含课件、普法学习记录单签字版(图片)等。
4.各部门制定的制度无需报送。
四、工作要求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积极报送,自查及材料报送工作与部门法治建设考核及绩效挂钩。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张榕,83745050
附件1:法治建设评估自查表
附件2:《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全省第三轮医疗机构法治建设评估工作的通知》(鲁卫函〔2024〕437号)
政策法规研究室
2024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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