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山东省第四批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需求量填报工作的通知
各临床科室:
为规范耗材使用科室、主管部门需求量填报、采购执行等行为,引导并督促合理使用、优先使用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 按照山东省医保局发布《关于开展山东省第四批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相关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要求,推动血管介入治疗类、神经外科材料类、口腔材料类等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在我中心顺利落地实施,现就执行相关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填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临床科室应本着“编必采,采必足”的原则,结合本科室上年度使用量,前瞻分析本年度科室发展趋势,客观填报使用量;
2.填报带量产品采购数量,应按照国家或省集中带量采购填报要求,确保所报数量在一个带量周期内能够如期完成;
3.如在一个完整周期内出现“报而不用”、“报多用少”甚至“报A用B”现象或其他违反带量产品相关制度的情况,将视使用情况纳入绩效和负面清单;
4.如所填报带量产品须与设备匹配使用,请首先确认中心是否有此设备,如无相应设备请谨慎填报,因设备匹配问题造成带量产品无法使用的,将纳入绩效和负面清单;
5.根据通知要求,原则上医疗机构填报同品种的采购需求量应不低于上一年度同企业历史采购量的80%。
6.中心或上级主管部门如有其它政策从其规定;
7.如需要协助,请联系医学工程部耗材管理科,我们竭诚为你们服务。
联系人: 李宝超 17862993306,彭付彪 13688610371
请各相关科室于2024年12月6日17:00前,将签字后的填报需求表纸质版(可先签字后拍照发送,稍后会有专人收取)和电子版报送至医学工程部耗材管理科内网邮箱(90178)。
医学工程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