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四级手术围术期死亡病例讨论的通知
发布者:医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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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医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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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12.10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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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临床科室:
根据《手术分级管理办法》及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中《死亡病历讨论制度》的要求,四级手术患者发生围术期死亡的,应当在一个工作日内电话通知医务部(联系方式:蟠龙院区医务部7200,鲍山院区医务部5612,历山院区医务部8009),在死亡后7日内由医务部组织完成多学科讨论,参加讨论的科室包括参加术前多学科讨论的科室、参与术后诊疗的所有相关科室,讨论过程、讨论结论须按照制度及病历书写规范的要求记录,请各科室遵照执行。
医务部
2024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