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中心领导干部述法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政策法规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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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政策法规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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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12.16 0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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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
根据《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述法工作制度(试行)》(鲁卫党发〔2024〕17号)“述职必述法”文件精神及中心工作安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述法对象
中心领导班子所有成员及中层骨干。
二、述法内容、述法形式等请参照山东省卫健委通知(附件1)并遵照中心人事部门的规定进行。
三、述法评议、监督指导,由政策法规研究室协同组织人事部进行述法评议,监督标准参照《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全省第三轮医疗机构法治建设评估工作的通知》(鲁卫函〔2024〕437号)要求。
附件1:《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述法工作制度(试行)》(鲁卫党发〔2024〕17号)
组织人事部
政策法规研究室
2024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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