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将省直参保女职工产前检查费纳入普通门诊报销的通知.docx
发布者:邢丽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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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医疗保险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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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12.25 0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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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将省直参保女职工产前检查费纳入普通门诊报销的通知
各部门、各处室:
按照山东省医疗保险事业中心《关于将省直参保女职工产前检查费纳入普通门(急)诊报销的通知》要求,自2025年1月1日起,将调整省直参保女职工产前检查报销政策。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产前检查费纳入普通门(急)诊报销范围。省直参保女职工在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产前检查合规医疗费用纳入普通门(急)诊报销,不再实行定额结算。
二、过渡期产前检查费分类处理。对2025年度分娩怀孕期跨2024、2025两个自然年度的省直参保女职工。2025年1月1日以后产生的产前检查费按普通门(急)诊费用报销。2024年度产生的产前检查费按照原定额标准报销。其中,实际发生费用低于定额的据实结算,超过定额的按定额结算。参保女职工持2024年度产前检查费票据手工报销。
附件:山东省医疗保险事业中心《关于将省直参保女职工产前检查费纳入普通门(急)诊报销的通知》
医疗保险办公室
2024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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