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业务中心、各科室:
根据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征集对口支援和东西部协作档案的通知》,近期,山东省档案馆印发《关于征集对口支援档案进馆的通知》,启动向参与对口支援和东西部协作工作的单位、个人开展档案征集工作。为做好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时间和方式
请将资料于2025年1月6日11:00前报组织人事部。电子版资料报OA邮箱(9117),纸质或实物资料提交至科研楼1015,中心统一整理后全部移交省卫生健康委。
联系电话:0531-83745021
二、征集内容(具体要求可参看附件文件)
反映在对口支援和东西部协作期间工作、生活中产生的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照片、音视频、实物等相关档案资料。
(一)文字资料。主要包括对口支援和东西部协作期间形成的工作日志、新闻报道、与家人亲朋之间的来往书信、反映对口支援工作的文学作品,以及具有纪念意义能够反映对口支援和东西部协作干部家国情怀的短信、微信截图等。
(二)声像档案。体现各级党委和政府对对口支援和东西部协作工作的支持、对支援协作干部的关心爱护,记录支援协作干部艰辛工作历程和生活场景,以及在支援协作过程形成的各类有保存价值的照片、录音、录像等材料。
(三)实物档案。对口支援和东西部协作工作中有特殊意义的服装、工具、纪念品,支援协作过程中形成的奖状、奖杯、铜牌、证书,各界知名人士的题词、书画作品,以及其它具有保存价值的实物。
(四)其它。与对口支援和东西部协作工作相关的具有纪念意义、保存价值的档案资料。
三、征集要求
(一)文字作品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所体现的政治立场、观点、方法必须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作品以第一人称表述方式,文字力求通俗易懂,情感饱满,必须保证内容的真实性,严禁杜撰;作品需附简要文字说明,说明包括时间、内容简介、作者等。
(二)照片须为原图并附照片说明,说明包括时间、地点、内容、人物、拍摄者等,重要人物请注明其在照片中的位置;反映同一场景的照片一般不超过两张,反映同一事件的照片一般不超过三张;照片须提交电子版。
(三)音视频应主题突出,播放流畅,画面、音质清晰,并附简要文字说明,说明包括拍摄时间、地点、内容、人物、拍摄者等。
(四)实物须附照片(电子版)并标注简要文字说明,说明包括实物名称、形成时间、来源、材质、数量、报送者以及实物承载的内容等。
组织人事部
2024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