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开具临床检验检验检查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医务部
|
来源:医务部
|
发布日期:2025.01.27 10:03
| 阅读次数:292
字号:T|T
各临床医师:
中心在 2024 年度医保自查自纠以及国家医保局飞检中,对“无指征血检弹力图”等检验检查项目涉嫌违规过度检查,被判定违规过度检查并被强制退回巨额医保基金。为避免中心再受损失,特此要求各临床医师充分评估患者实际病情,合理检查,规范诊疗,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合理选择检查适应症。应当根据患者病情需求开展检查合理选择检验检查项目,避免无指征扩大检查范围增加检验检查项目。
2.避免重复检查。避免违反临床诊疗指南、检验结果互认工作等规定。对符合互认条件的检查,不再重新开单检查,禁止人为缩短复查周期高频次开展相关检查。
3.知情同意书。在开具检查单前应当说明检查目的和必要性,征得患者或家属的理解与配合。对于特殊检查,应取得患者或家属书面同意,签署知情同意书。
4.避免违法违规检查。严禁开展禁止临床使用的医疗检查,严禁使用未依法注册或者备案的医疗器械、聘用非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开展医疗检查,严禁假借科研名义或套用现有诊疗付 费项目实施检查。
医务部
2025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