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外出参会、培训和托儿费经费支出报销的通知
发布者:董然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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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成本绩效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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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02.12 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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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号:T|T
关于进一步规范外出参会、培训和托儿费
经费支出报销的通知
各部门(科室):
为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严格经费支出审核,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和中心实际情况,现就规范外出参加会议、培训和托儿费报销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外出参加会议、培训
会议、培训期间缴纳的会议费、会务费、培训费、注册费等,发票开具项目名称应为“培训费”。自通知下发之日起发票仍开具为非“培训费”的原则上不予报销。
参加会议、培训结束后,应当在20日内办理报销手续。
二、托儿费报销及时性
符合托儿费报销范围的,需半年报销一次;自3月1日起,每次报销为6个月内的托儿费(报销当月不算),6个月以上的托儿费不再报销。
财务部
2025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