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参保患者就医结算管理工作的通知.docx
发布者:邢丽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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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医疗保险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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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02.26 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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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各处室:
按照山东省医疗保险事业中心《关于进一步做好参保患者就医结算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全面加强医保基金管理,严防参保人医保个人账户金被盗刷、冒用死亡人员医保身份就医购药的违法行为。现就进一步做好参保患者就医结算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1、严格执行实名就医购药管理规定。认真核验参保人员有效身份凭证,发现证件无效、人证不符的,不得进行医保结算。对参保人员因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等原因需要别人代取药的,要核实患者病情、生存状态,严格执行信息登记制度,做好代取药登记管理。
2、规范门诊及住院病历书写,要规范、准确、完整上传全部门诊、住院诊断,正确填写离院方式。
3、对办理入院手续的患者要及时进行联网。
4、对于死亡人员生前因急抢救等原因发生的医疗费用,要尽快完成医保结算,准确上传费用发生时间、结算时间。
医保基金是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维护医保基金安全是全中心各部门的共同职责与使命,对因未严格执行实名就医、代取药登记等原因造成医保基金损失的,将按照中心相关规定纳入绩效考核,对造成严重影响的将严肃处理。
医疗保险办公室
2025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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