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医务人员个人专业技术档案统一、规范管理的通知
来源:医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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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02.27 1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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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临床医师:
根据省卫健委《关于对驻济省级许可医疗机构综合执法 检查情况的通报》:中心需加强对个人技术档案的统一、规范管理。现按照卫生监督意见书的要求,需落实整改措施,请各位临床医师登录“医务管理系统-档案管理-医务人员档案管理”,完善:基本信息、学历信息、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其他资格证书取得情况、院内工作调动、工作履历、技术职称晋升情况、重大医疗活动、外出进修学习情况、科研立项及获奖情况、代表性学术论文登记、医师考核、培训经历、奖惩管理、轮科管理、社会任职等信息,于2025 年3月10日前全面完成信息录入。医务部将对医师信息录入情况进行抽查,未完成信息录入的纳入绩效考核。
医务部
2025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