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执行《门诊单独支付病种及对应药品目录(2025 版)》的通知
发布者:夏晓
|
来源:医疗保险办公室
|
发布日期:2025.04.22 10:02
| 阅读次数:49
字号:T|T
各临床科室:
根据市医保有关政策调整的通知,自2024年9月起,我市医保部门进一步扩大门诊药品单独支付病种范围,新增视神经脊髓炎、阵发性睡眠性血红蛋白尿症、非典型溶血性尿毒症综合征等14个门诊药品单独支付病种,调整后我市基本医保门诊药品单独支付病种达31种。此举将进一步降低我市参保患者就医负担,更好地满足参保群众就医需求。
“单独支付”是指对使用周期长、疗程费用高、不可替代性强的协议期内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实行单独支付的药品保障机制,济南市职工和居民医保参保患者均可按规定享受有关待遇。
现将《门诊单独支付病种对应药品目录 (2025年1月版)》发给大家,请各医保医师严格执行审核认定标准及流程,按照最新版病种及对应药品目录规范诊疗,严禁超量开药,超医保支付限定范围用药。
医疗保险办公室
2025年4月22日 2025.4.22
文章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