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DRG付费下康复患者管理的通知
发布者:医疗保险办公 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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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医疗保险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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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08.26 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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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更好的落实DRG付费工作,完善长期康复类患者医保费用保障,现制定以下措施:
一、针对康复科患者的康复治疗项目费用低于总费用的30%(剔除必要的大型检查检验费用)的病例,被医保局判定为高套诊断入组。为了避免康复患者高套入组,在保证医疗质量的前提下,合理调整医疗费用结构,适度增加康复治疗项目。
二、在中心首发住院或急性期治疗结束后仍需转入院内康复科室继续治疗的,按照山东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关于落实《关于完善长期住院患者费用保障等相关措施的通知》的工作措施进行落实,申请“山东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需继续院内康复治疗长期住院患者备案”OA流程,经医务部审核同意,医保办进行备案后,按相应病组办理结算后,转入康复科继续治疗。
三、被医保局判定为高套入组、分解住院的,一经查实,对责任科室给予绩效考核兑现。
医疗保险办公室、医务部
2025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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