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科室:
为全面落实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要求,对标三级医院评审、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监测及核心制度信息化监测等工作标准,结合中心医疗质量管理实际,经梳理明确2025年医疗质量安全监测和考核指标共865项(具体指标详见附件)。为确保指标落地见效、切实提升医疗质量安全水平,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强化指标日常监督,做实分析整改闭环
(一)各主管部门需依据职责分工,定期对所负责的指标开展统计分析 ,通过数据对比(与行业标准、历史数据、目标值对标)排查问题短板(如指标未达标原因、波动异常诱因),并针对性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与完成时限,确保“发现问题-分析原因-落实整改-效果验证”闭环管理。
(二)各主管部门作为对应质量管理委员会办公室,需每季度至少1次向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汇报指标完成情况,同步做好指标数据的总结、院内通报与深度分析,推动指标持续优化提升。
(三)各业务科室须将指标分析纳入每月质控活动核心内容,结合科室工作实际剖析指标背后的管理与临床问题,制定科室层面改进方案并跟踪落实。
二、聚焦重点指标监测,严格考核评价落地
(一)重点监测分析指标:年初确定的47项“重点监测分析指标”,通过院内内网每月20日前公示上月数据,供各相关主管部门、业务科室查询应用,便于及时掌握指标动态、调整工作重点。
(二)考核评价指标:当前22项“纳入考核评价指标”为各主管部门重点考核内容,需每月开展考核评分,考核结果直接与科室月度绩效挂钩(具体考核细则参照各主管部门制定的评分标准),强化指标对工作的刚性约束。
三、实施考核动态管理,规范流程确保合规
各主管部门在日常监督与考评中,需对指标实行动态管理:对亟待优化的指标(如长期未达标、与政策要求不符的指标)或影响中心运营发展的重点指标(如医疗效率、成本控制类指标),须先广泛开展调研论证(征求相关科室意见、参考行业先进经验),制定科学可行的考核方案,明确各科室考核标准与评分细则;方案经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专题讨论通过后,提交中心主任办公会或党委会审议,审议通过后方可正式开展考核评价,并将考核结果与科室、个人绩效挂钩,确保考核的公平性、合规性与导向性。
附件:2025年医疗质量安全监测和考核指标
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
2025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