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门诊长处方的管理规定
发布者:药学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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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医务部、医保办、药学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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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11.03 1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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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临床科室:
为严格落实《处方管理办法》,降低门诊均次费用,根据《中心药占比管控方案(试行)》,11月3日起将加强对门诊长处方的管理,对于门诊超一个月的长处方,仅限于开具集采药品或基本药物,并在病历上写明原因。门诊慢性病患者如需长期使用国谈药、进口贵重药、非基药的中成药等,每次仅限开具一个月量。同时中心将加强对门诊处方的点评,严禁分解处方,违规情况将定期公示。后期如果国家政策有变化,管控方案将随之调整,请各位医师严格落实,同时对患者做好解释工作,避免引起纠纷。
医务部、医保办、药学中心
2025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