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高风险诊疗操作资格的通知
发布者:医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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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医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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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10.31 0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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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室:
为加强高风险诊疗操作的管理,进一步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降低医疗风险,根据国家卫健委《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制定《山东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高风险诊疗操作资格许可授权及审批规定》(见附件),各科室下载后认真学习。同时决定对从事高风险诊疗操作卫生技术人员实行资格授权,请各科室按要求填报相关资料,具体事项如下:
一.高风险诊疗操作目录
具体见附件1
二.开展高风险诊疗操作医师权限的申报与审核
高风险诊疗操作资格准入实行动态管理,申报条件专业技术资格要求原则上主治医师以上职称,有丰富的临床实践经验和应急处理能力。包括理论水平、操作技能与质量、已经开展例数等方面。由个人提出申请,填写《山东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高风险诊疗操作资格许可授权申请表》(附件2),由科室手术分级管理小组审核通过并经组长签字后报医务部,由医务部提交医院高风险诊疗操作专项考评小组审议,审议通过后,授予相应的高风险诊疗操作权限。
三.提交要求
1.提交方式:11月6日前以科室为单位PDF版发送至医务部张秀珍(9338)OA邮箱,过期不再受理。
2.联系电话:83347669
医务部
2025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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