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临床科室:
按照济南市医保中心《关于开展2025年度第三季度DRG付费特病单议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中心实际,现组织申报我中心2025年度第三季度DRG付费特例单议病例,请各科室按照医保办下发的《2025年度第三季特例单议初审明细表》及时填报并反馈申报特病单议病历。此次特病单议申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各临床科室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进行反馈,于2025年11月15日(周六)14点之前,电子版发送给医保办于海颖(9202)OA邮箱。 具体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特例单议的申请
(一)申请条件
1.住院时间长,包括但不限于单次住院时间超过60天、单次住院时间超过上年度同级别定点医疗机构该病组(种)平均住院天数5倍(含)、监护病房床位使用天数超过该病例住院床位使用总天数60%(含);
2.医疗费用高,包括但不限于急危重症抢救等导致单次住院费用超过该病组(种)支付标准3倍及以上的;
3.费用极高病例未达到上限的,因使用创新医疗技术和创新药品耗材导致超支不低于20%的病例;
4.多学科联合诊疗或以复杂手术操作为主要治疗手段的转科病例;
5.医保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申请材料
请在明细表中筛选科室,从申请理由选择适用本病例的理由(填写序号即可,若不符合前4条,请填写序号5),然后在申诉内容简要说明为何花费高,对申请理由为使用创新医疗技术和创新药品耗材,应说明其具体计价项目使用金额、费用占比等情况的,以及不能提供相应证据材料、逾期未申请、经要求未及时整改或未按要求格式上报的,均视为无效申请。
(三)反馈时限
不要打乱序号,于2025年11月15日14点之前发送给医保办于海颖(9202)OA邮箱。为了积极挽回经济损失,请涉及科室高度重视,积极参与申报,力争特例单议评审通过。
医疗保险办公室
2025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