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业务中心、各处(科)室:
为规范职工工号管理,解决当前工号编码混乱、规则不统一等问题,消除两家单位的工号标识痕迹,建立标准化、规范化、统一化、可拓展的工号编制规则,进一步规范医院管理,优化诊疗服务流程,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根据《山东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工号统一实施方案》相关要求,现将中心全体人员工号核对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号适用范围
本院全体在岗人员,包括临床医技人员、行政管理人员、后勤保障人员等所有纳入医院人事管理的在岗人员(含在编、总量控制、人事代理、合同制、劳务派遣及返聘外聘人员)。
二、工号编码规则
工号编码符合《山东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工号统一实施方案》规定的编码规则。规则如下:工号8位字符,由字母+数字组合构成。
1.基础结构组成
字母(1位):医生(D)、护士(N)、行政后勤(A)、医技(T)、药学(P)、特聘(S)等区分岗位类别。
入职时间码(4位):完整年份(如 2023)。
流水序号(3位):同年入职员工的顺序编号,从001开始递增。
2. 典型编码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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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码示例 |
结构解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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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1999001 |
D(医生)+1999(入职年份)+001(流水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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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1981001 |
N(护士)+1981(入职年份)+001(流水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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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024001 |
A(行政)+2024(入职年份)+001(流水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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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2005001 |
T(医技)+2005(入职年份)+001(流水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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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021001 |
P(药学)+2021(入职年份)+001(流水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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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2025001 |
S(特聘)+2025(入职年份)+001(流水号) |
三、工号核对要求
1.核对内容:全体在岗职工需仔细核对工号编码、个人姓名、科室、岗位等相关信息,确认与个人实际信息完全一致。
2.核对时间:请于3月16日17:00前在在线表格(【金山文档 | WPS云文档】医院员工新工号分配表https://www.kdocs.cn/l/ctpXcuFvphnm)中完成个人工号信息核对工作,请务必填写个人手机号码,后续信息系统都需要使用。后续手机号码有变更及时通知人事进行更改。
3.问题反馈:核对过程中,如发现工号编码错误、个人信息不符、工号遗漏等问题,请立即填写《工号核对反馈表》(发送至内网9007邮箱),经科室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提交至医院人事科(联系电话:83745020;联系人:曾爱群),逾期未反馈视为工号信息核对无误。
四、相关注意事项
1.统一工号为全体人员在本院工作的唯一身份标识,将用于诊疗服务、考勤登记、绩效考核、物资领用、系统登录等各项工作,请全体人员妥善保管,严禁转借、冒用。
2.工号信息核对工作事关医院信息化建设及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全体职工需高度重视,认真核对,确保信息准确无误;各科室负责人需切实履行职责,做好本科室工号核对及反馈的组织工作,确保工作落地落实。
3.工号统一后,原工号将停止使用(具体时间以后续通知为准),请全体人员提前熟悉新工号,确保各项工作平稳过渡。
请全体在职人员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按时完成工号核对及反馈工作,共同推进医院规范化、信息化建设,提升服务质量。
附件:
1. 山东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工号统一实施方案
2. 工号核对反馈表
组织人事部、信息中心
2026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