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病房:
医保病人在使用自费药品、诊疗项目及服务设施时,要签署知情同意书。近期,我院连续发生几起,病人以没有签署同意书为理由进行的投诉,不但给医院及部分医生造成了经济损失,而且还增加医疗纠纷的投诉例数。同时,也请各位医护人员避免在病人出院前一次性补签知情同意书的行为,而是要在项目执行前进行签署,否则也会成为病人的投诉理由之一。请各位科主任和护士长将此通知转达至科内每一位医护人员,感谢配合。
山东省胸科医院医保办
2019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