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
山东省直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可与近亲属共用,可支付近亲属(配偶、子女、本人的父母、配偶的父母,下同)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长期护理保险的个人缴费,近亲属住院期间个人负担费用,本人及近亲属健康检查费用,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现将《关于做好省直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近亲属共济使用的通知》转发给大家,请大家知晓。
医疗保险办公室
2020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