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临床病区、医技科室:根据6月12日院党委发布的主诊医师负责制管理办法等6个文件要求,为保障《医疗质量检查考核方案(试行)》顺利开展,现将2020年度临床病区、医技科室检查标准(试行),控制和统计指标(试行),病历检查标准(试行)等公布如下,请认真组织学习,2020年将按照本标准、指标进行检查考核。相关检查标准将随着标准化的开展和检查的深入而不断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