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肿瘤系列和甲状腺功能检测更换检测系统及部分生物参考区间的通知
发布者:医学检验部检验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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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检验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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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07.04 1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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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肿瘤系列和甲状腺功能检测更换检测系统及部分生物参考区间的通知
各临床科室:
因实验室在用的检测肿瘤系列和甲状腺功能的设备已超过使用年限,医院购置了新全自动化学发光分析仪,用于上述项目的检测工作。检验科严格按照ISO15189医学实验室认可的要求和实验室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对需更换检测设备和试剂的十个项目均进行了系统的性能验证评估工作。经验证,各项目的精密度、正确度、可报告范围均符合要求,且进行了两设备间的结果比对工作,由于2个检测系统的参考区间不同,实验室同步进行了新设备的生物参考区间验证,所有实验均保留了原始数据,做到有据可查。
自2020年7月6起,部分变更的项目的参考区间明细如下:
项目 |
AFP (ng/ml) |
CEA(ng/ml) |
CA199(U/ml) |
CA153(U/ml) |
原参考区间 |
0-13.4 |
0-5 |
0-37 |
0-31.3 |
现用参考区间 |
0-7 |
0-4.5 |
0-30 |
0-15 |
参考区间维持不变的项目有:CA125、FT3、FT4、TSH、PTH、TgAb。
标本类型:仍为血清,红头管3ml以上。
报告时间:仍为工作日下午16:00采血类型
如有疑问,请致电8106或者8107!
感谢理解和配合!
医学检验部检验科
2020.07.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