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医生:
7月21日,我院按照医保局要求,完成了核酸检测医保系统结算相关改造工作,并下发了通知,要求省直、济南市职工、居民医保三类参保人的新住院患者核酸应检尽检必须要走医保系统结算。
从系统改好后,结算中心对截止7月31日的新入院患者进行了医保系统结算情况统计如下:
一、济南市职工医保入院患者41人,其中未使用医保结算核酸检测患者为26人,占比63.41%;
二、济南市居民医保入院患者为33人,其中未使用医保结算核酸检测患者为27人,占比81.82%;
三、省直医保入院患者3人,未使用医保结算核酸检测患者为1人,占比33.33%。
济南市医保局对于已经实现联网结算的医院,提出原则上不再发生参保人垫付费用的情况。但是,我院在实现系统结算后,仍然有70.13%的参保人没有走医保系统结算。
为了减少医院垫付资金负担,降低医院垫付费用不能得到医保偿付的风险,现通知如下:
一、所有省直、济南市职工、济南市居民新住院患者的核酸检测,必须要走医保系统结算,按照我院前期下发的操作流程进行操作。
二、若以上三类新住院参保人没有携带医保卡的,请尽量让病人取回医保卡或让家属协助送来医保卡后再开核酸检测项目,如若参保人确有原因当时无法取回医保卡的,检测费用需要由参保人全额缴费垫付,后期可持本人医保卡退费走医保系统结算报销。
三、若参保人医保卡丢失的,可以让参保人打电话给所属医保局进行挂失,办理无卡证明,办好后可以用无卡证明代替医保卡走医保系统结算。
请各科室医保联络员组织科室人员进行学习,详见附件。
医保办
2020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