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
为更好地为参保人及临床科室服务,我院于2015年建立和完善了医疗保险联络员制度,现由于等级评审工作和医院部门调整,我院决定进行医保联络员名单的调整并进一步完善医保联络员制度,具体详见附件。
文件已下发各相关科室,请各科室留存档案并认真学习。科室医保联络员如有变动,请科室负责人及时与医保办联系,联系人:李秋娥,电话:18560109771。
医保办
2020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