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临床病区、各位医师:
目前国内新冠肺炎疫情形式严峻,变异株奥密克戎出现多点爆发,病毒传播范围广、速度快,防控形势十分严峻。中心领导高度重视,要求全体医务人员提高政治站位,不折不扣执行党委的各项决策部署,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制度。医务处在前期医疗督导检查中发现,病历中有关新冠流行病学史记录有不严谨、全面,未严格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第八版)要求流行病学史记录,医务处按照诊疗方案要求,联系信息中心进行统一规范,内容如下:
新冠肺炎流行病学史:发病前14天内无/有病例报告社区或国内外新冠肺炎中高风险地区的旅行史或居住史;发病前14天内无/有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患者和无症状感染者有接触史;发病前14天内无/有曾接触过来自有病例报告社区的发热或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无/有聚集性发病(14天内在小范围如家庭、办公室、学校班级等场所,出现2例及以上发热和/或呼吸道症状的病例),已/未注射过新型冠状病毒疫苗。
要求每一位临床医师病历书写中严格按照上述内容逐一进行询问相关病史,红色字体处进行鼠标双击选择,据实详细记录在病历中,请各位病区主任及医疗组长务必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到位,通知到每一名医师,对此项工作不积极、认真,出现问题,医务处将严格按照2021年8月13日党委办公室下发《关于进一步强化新冠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进行上报中心党委,进行严肃处理。
医务处
2022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