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省、市医保稽核中心《2022年度省直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基金使用稽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邢丽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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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医疗保险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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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07.14 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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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省、市医保稽核中心2022年度医保基金使用稽核工作的通知
各处室:
为贯彻落实医保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打击欺诈骗保工作部署,根据省医保稽核中心《关于开展2022年度省直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基金使用稽核工作的通知》(鲁医保稽核发【2022】12号)要求,2022年度省、市医保稽核中心将联合开展医保基金使用全覆盖稽核工作。现将相关工作要求发给你们。各位主任是医保基金使用和监管的第一责任人,请大家提高认识,吸取华中医科大学同济医院欺诈骗保案教训,积极认真全面开展对2020年以来医保基金使用情况的自查自纠工作,自我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不规范使用医保基金行为。并于2022年7月22日前将自查报告电子版发送至医保办于海颖内网邮箱。
附件1:《关于开展2022年度省直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基金使用稽核工作的通知》
附件2:《省医保稽核中心涉嫌需移送医保行政部门的问题自查自纠的通知》
附件3:医保基金稽核工作任务清单
附件4:医保基金稽核工作进度表
附件5:涉嫌移交医保行政部门的违规事项
附件6:医保基金使用情况自查自纠报告模板
医疗保险办公室
2022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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