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生值班制度的通知
发布者:医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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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医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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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9.07 1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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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临床科室:
医务部近期在日常巡查时发现部分临床科室存在依法执业隐患,为进一步落实医疗值班与交接班制度,加强中心依法执业管理,确保医疗安全,按照《医师法》及中心《医疗值班及交接班制度》的相关要求,值班医师必须认真负责,坚守岗位,休息时应当在指定的地点休息,确保通讯畅通,确保医疗工作连续有效的进行。严禁实习医师、见习医师、进修医师等未在中心注册的医师独立值班,杜绝值班医师“一人多岗”现象的发生。如遇病区有抢救处理事项及急症手术时,应及时联系听班医师,做好抢救、手术期间的值班工作,必要时可联系行政总值班。
医务部
2023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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