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
为保证医疗安全,保障患者诊疗过程连续性,中心制定了《值班和交接班制度》。近一个时期以来,在医疗质量安全巡查中发现存在一些安全隐患,个别联合值班科室或同一科室不同主诊大夫所管理病人的交接班不到位情况尤为突出,有的已引发医疗投诉纠纷。为规范病区值班和交接班管理,现再次予以重申强调,请各科室严格落实。医务部将不定期检查,若有违反或产生医疗投诉及纠纷,将根据相关制度规定及严重程度,进行相应的处罚。
一、值班要求
1.急诊及各临床病区必须在非办公时间以及法定休息日设值班医师,必须优先保证本科室值班方可安排其他工作事项。值班表每月1日之前报医务部备案。
2.值班医师必须具备执业医师资格和独立胜任值班工作的能力,实习医师、见习医师、进修医师等未在中心注册的均不得独立值班。
3.值班医师全面负责所辖区域的医疗工作。值班医师必须认真负责,坚守岗位,休息时应当在指定的地点休息,保证通讯畅通,以确保医疗工作连续有效地进行。
4.值班医师负责病区和急诊入院患者的各项医疗工作以及患者发生临时情况的处理,并做好值班记录。
5.对于急诊入院患者,要及时完成病历书写,如因急救处理或急诊手术来不及书写病历时,应记录首次病程,然后根据病历管理规范要求补写病历。
6.值班医师应与值班护士共同查房,包括对陪护人员、病区卫生及安全等全面检查至少1次。
7.值班医师遇到疑难病人或不能胜任的手术,应及时向听班医师、上级医师、病区主任请示汇报协助处理;如遇有医疗纠纷、重大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应及时向病区主任、行政总值班人员汇报。
8.值班医师不得在值班期间兼顾门诊、手术等,急诊手术及危重患者抢救除外。在门诊、病区有抢救处理事项及急症手术时,应联系听班医师或病区主任,安排好抢救、手术期间的值班工作,必要时可联系行政总值班。
9.与其它科室联合值班的科室、病区,当日如有急危重患者或四级手术患者,本科内须另留值班医师。
二、交接班要求
1.交接班形式。交接班形式首先口头交接班再书面交接班。交班医师下班前,应将交接对象范围及内容填写清楚,并将新入院患者、急危重患者、当日四级手术患者及相关注意事项记入交班本。接班医师接班后应认真阅读交班本,检查患者,了解病情,并将有关情况记入病程记录,同时重点扼要记入交班本,交接班医师签字确认。接班医师应至少提前半小时到岗,接受各级医师交办的医疗工作;交班时,应巡视病区;急危重患者及当日四级手术患者应于床前交接。
2.交接班范围。医师交接班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患者:新入院患者;急危重患者;前一日、当日、次日手术(含侵入性操作)患者;诊断尚未明确及病情不稳定患者;前一日或当日有危急值的患者;有纠纷隐患的患者;其它特殊患者。
3.交接班内容。各病区医师下班前应做好交班准备,将患者的病情及所有应该处理的事项,向接班医师交代清楚。常规工作日晨交班由科主任或医疗组负责人主持,交班医师应详实汇报患者情况及尚待处理的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新入院、手术、危重、抢救、特殊检查和治疗等患者的病情变化、处理转归等情况。
三、听班要求
1.各临床病区在非办公时间以及法定休息日均要安排二线听班医师。
2.听班医师由副主任医师职称以上的医疗人员担任,负责指导一线值班医师解决疑难、急危重症病例以及临床突发事件,统筹调度本专业在岗医师资源,必要时可向行政总值班或带班领导请求协调本院区或全中心资源支持。听班人员必须在本院区值守并保持通讯畅通。
医务部
2023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