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临床科室:
为进一步加强病案管理,规范病历书写,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现组织开展2024年优秀病历评选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病历评选时间:
2024年11中旬完成病历初选,11月下旬完成病历复选。
二、病历展评范围:
每科室于11月6日前报送由不同医师书写的1-2份住院病历(出院时间为2023年7月1日-2024年6月30日),原则上为住院期间进行四级手术或有特殊治疗,能体现本专业病种特点和医疗技术水平的病历,住院天数在5-14天。
三、评审原则:
(一)病历客观、真实,不得伪造;
(二)根据“住院病历书写质量评价标准”评价病历,没有乙级或丙级病历单项否决项目,且病历得分大于90分者,方可参与病历评审;
(三)病历中不能存在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明确要求杜绝的复制粘贴现象;
(四)病历内容详实、条理清晰、语言流畅、诊治合理、依据充分、病情分析、归纳优秀;
(五)病历分析能够反映本专业医疗技术水平和解决本专业疑难问题的能力。
(六)医疗核心制度落实良好,能够体现制度的时限性、规范性,以及病历内容记录的完整性等要求;
(七)按照“住院病案首页数据质量控制指标及评价标准”的标准评价病案首页填报质量,重点关注A、B类指标填写的正确性。
四、奖项设置:
组织院内外专家对各科室报送的病历进行初选和复选,对优秀病历设立一、二、三等奖。
附:
11月6日前请将报送病历信息表发送至刘伟娟OA邮箱
医务部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