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临床科室:
为进一步加强我中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范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使用,保障医疗安全,提高医疗质量,根据《抗菌药物管理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结合中心实际情况,现面向全院遴选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会诊专家库成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条件
1.专业资质: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以聘任为准)的临床医师。
2.临床经验:具有丰富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经验,熟练掌握抗菌药物的作用机制、适应证、不良反应及合理使用原则。
3.职业道德:医德高尚,责任心强,能够认真履行会诊职责,严格遵守医疗规范和职业道德准则。
4.学术水平:关注国内外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最新进展,积极参加相关培训和学术交流活动,不断更新知识。
二、工作职责
1.参与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会诊工作,对患者的病情进行全面评估,提出合理的用药建议。
2.协助临床科室制定抗菌药物治疗方案,指导临床合理使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
3.参与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相关制度和规范的制定与修订工作。
4.对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使用情况进行监测和分析,定期向医院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汇报。
5.开展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的培训和宣传工作,提高全院医务人员抗菌药物合理使用水平。
三、遴选程序
1.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医务人员填写《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会诊专家库成员申请表》(见附件),经所在科室审核同意后,于2025年3月12日前将申请表纸质版交至所在院区医务部,电子版发送至医务部张伟(工号9905)OA邮箱 。
2.资格审核:医务部对申请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核,确定符合条件的人员名单。
3.专业考核:组织专家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专业考核评审,重点考察其抗菌药物专业知识及专业水平等。
4.结果公示:根据考核及评审结果,确定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会诊专家库成员名单,并在医院内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四、其他事项
1.请各科室高度重视此次遴选工作,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申报,确保专家库成员的质量和水平。
2.专家库成员实行动态管理,每2 年进行一次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将取消其专家库成员资格。
3.对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会诊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专家,医院将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相关规定的专家,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医务部
2025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