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价格收费行为专项整治“回头看”自查自纠的通知
发布者:沈孝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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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物价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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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06.03 11:39
| 阅读次数:437
字号:T|T
各部门(处室):
根据贯彻落实省卫健委、省医保局和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价格收费行为专项整治“回头看”的通知》文件精神和结合医保办开展的医保基金自查自纠工作,为进一步规范收费行为 ,强化整改和内部管理,切实将整改成果转化为规范价格行为,现开展自查自纠回头看工作并恢复科室每月费用自查上报,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全面复查“回头看”
6月3日-6月5日各部门、处室要对2024年以来科室在自查自纠中所查出的问题进行全面复查,并根据复查情况填写收费行为专项行动(回头看)问题清单(附件1),深入分析问题根源,落实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到位,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二、科室每月自查填报要求
1.自6月起各部门、处室恢复收费行为自查工作,根据每月自查情况填写科室自查自纠填报表(附件2),填报内容为科室当月自查已成既定事实的违规问题,对科室台账即整即改且及时退费的患者不再填报。
三、相关报送时间
1.全面复查“回头看”,上报时间截止6月5日前,将负责人签字的纸质扫描件和电子版(附件1)报送至物价办张淑敏(90131)内网邮箱。
2.每月自查,自6月份起,每月30日前将本月自查情况(负责人签字)的纸质扫描件和电子版(附件2)报送至物价办张淑敏(90131)内网邮箱。
各科室需高度重视本次“回头看”工作,认真组织实施自查自纠。如自查无问题,请填“无”发送至指定邮箱,
在执行本通知中,如有疑问或需要帮助,请及时与物价管理科联系83745059。
附件:
1.收费行为专项行动(回头看)问题清单
2.科室自查自纠填报表
财务部
2025年6月3日
根据贯彻落实省卫健委、省医保局和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价格收费行为专项整治“回头看”的通知》文件精神和结合医保办开展的医保基金自查自纠工作,为进一步规范收费行为 ,强化整改和内部管理,切实将整改成果转化为规范价格行为,现开展自查自纠回头看工作并恢复科室每月费用自查上报,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全面复查“回头看”
6月3日-6月5日各部门、处室要对2024年以来科室在自查自纠中所查出的问题进行全面复查,并根据复查情况填写收费行为专项行动(回头看)问题清单(附件1),深入分析问题根源,落实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到位,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二、科室每月自查填报要求
1.自6月起各部门、处室恢复收费行为自查工作,根据每月自查情况填写科室自查自纠填报表(附件2),填报内容为科室当月自查已成既定事实的违规问题,对科室台账即整即改且及时退费的患者不再填报。
三、相关报送时间
1.全面复查“回头看”,上报时间截止6月5日前,将负责人签字的纸质扫描件和电子版(附件1)报送至物价办张淑敏(90131)内网邮箱。
2.每月自查,自6月份起,每月30日前将本月自查情况(负责人签字)的纸质扫描件和电子版(附件2)报送至物价办张淑敏(90131)内网邮箱。
各科室需高度重视本次“回头看”工作,认真组织实施自查自纠。如自查无问题,请填“无”发送至指定邮箱,
在执行本通知中,如有疑问或需要帮助,请及时与物价管理科联系83745059。
附件:
1.收费行为专项行动(回头看)问题清单
2.科室自查自纠填报表
财务部
2025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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